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敬老、养老、助老成绩显著的组织、家庭或者个人,对参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年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者奖励。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