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