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废止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