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废止

在城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活动确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必须事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