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已废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要求对本辖区的县级人民政府编制的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本法第二章的规定制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