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章 交流与回避第七十二条有效根据工作需要,机关可以采取挂职方式选派公务员承担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或者其他专项工作。公务员在挂职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第七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