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现任职务、职级的,应当进行调整。

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