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