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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有效

国家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为少数民族培养高级专门人才。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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