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有效

港口经营人不优先安排抢险物资、救灾物资、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作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