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依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出港口须经引航的船舶,应当向引航机构申请引航。引航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