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二章 港口规划与建设第二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有关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建设与港口相配套的航道、铁路、公路、给排水、供电、通信等设施。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