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章 电力建设第十三条有效电力投资者对其投资形成的电力,享有法定权益。并网运行的,电力投资者有优先使用权;未并网的自备电厂,电力投资者自行支配使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