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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十八条

已修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编入居民小组,居民委员会应当对他们进行监督和教育。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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