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已废止

市、区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当按国家规定,通过信息发布会、信息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为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