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条

有效

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另行制定。

因核设施、核产品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