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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四章 投资管理

第三十三条

有效

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接受经营者集中审查。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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