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章 投资保护第二十五条有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