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九章 附则第六十八条有效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刑事司法协助请求或者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请求提供的文件和证据材料,按照条约的规定办理公证和认证事宜。没有条约或者条约没有规定的,按照互惠原则办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