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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 总则/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六条

有效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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