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 总则/第五章 证据第六十二条有效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