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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 总则/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四十五条

有效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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