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编 审判/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第二百五十五条有效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二百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