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编 审判/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第二百五十条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二百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