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编 审判/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第二百三十三条有效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二百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