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检索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编 审判/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第三节 简易程序

第二百一十八条

有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经审判人员许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

第二百一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百一十九条

本站法律文本转载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维护)。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