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二章 侦查/第十一节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第一百六十八条有效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一百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