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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第二章 侦查/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一百三十条

有效

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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