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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 总则/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四条

有效

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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