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 总则/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一条有效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一百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