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章 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国家发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妇女享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卫生保健等权益。国家提倡和鼓励为帮助妇女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