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章 文化教育权益第十七条已修改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