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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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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劳动就业
第三十四条
有效
国家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
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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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