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零三条有效违反本法规定被吊销导游证的导游、领队和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重新申请导游证或者从事旅行社业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一百零二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