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防台风条例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珠海经济特区内的防台风活动。本条例所称防台风活动,是指对台风引发的灾害的预防、抢险、救援、灾后处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