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章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第三十一条已修改依法需要实施检疫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应当附具检疫合格标志、检疫合格证明。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