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同的农业区域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并鼓励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等建立农业机械示范点,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