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七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