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条

有效

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