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五节 公共机构节能第四十七条有效公共机构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本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