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三节 建筑节能第三十六条有效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