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农业机械,是指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的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