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机械质量投诉和监督制度,及时受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维修质量、作业质量及售后服务方面的投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属于有关部门管理的事项,应当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