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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四章 服务

第四十二条

有效

公共图书馆应当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定期公告服务开展情况,听取读者意见,建立投诉渠道,完善反馈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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