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二章 设立第十七条有效公共图书馆的设立、变更、终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