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章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第九十二条已废止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九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