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已废止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行政、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