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已废止

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

国家鼓励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