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已废止禁止侵占、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大气环境质量监测设施和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