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国务院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26日